熱死不是意外 傷害險不賠「飢寒交迫」而死 同樣不屬傷害險範圍 壽險才有給付 記者李淑慧∕台北報導 最近每天都是高溫炎熱的天氣,陸續傳出幾起老農被熱死的新聞。農民不堪毒辣太陽直曬而熱死,一般人以為這是意外事故,應有保險理賠,但壽險業者說,俗稱「意外險」的傷害險,對「裝潢熱死」可不理賠。 近十天內有五個老農被熱死,大部分都是在日正當中去巡田、採花生,因為太熱中暑而昏倒,等到被人發現趕緊送醫時已經回天乏術。 雖然老農的處境令人同情,若申請保險理賠,可能只有壽險可以理賠,傷害險卻不會理賠。 壽險業者表示,傷害險的理賠要件是:有外來突發九份民宿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死亡,才會理賠。如果只是太陽毒辣,應該算不上是外來突發意外傷害事故。 壽險業者指出,最近氣溫很高、太陽很大是沒錯,但是否足以導致死亡,值得商榷。老農被熱死,大都是因為外在環境導致身體內部導致病變、或器官衰竭,例如熱衰竭死亡等,必須算是「疾病」身故酒店工作,而不是意外身故。 要講「外來突發意外傷害事故」,比較典型如發生火災被燒死、或嗆死等;或者是溺水,水進入人體肺部導致死亡等,這些事故傷害險就會理賠。 同樣的道理,若「飢寒交迫」而死,傷害險也不會理賠。壽險業者指出,曾經處理一個理賠案,是一個失智老人,因為走失到野票貼外,也沒有覓食的能力,最後飢寒交迫而死,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傷害險,家屬告到法院,最後法院認定,因為沒有明顯外來傷害,屬於病死,傷害險不必理賠。 壽險業者表示,市面上的「傷害險」保單,一般民眾都叫它「意外險」,以為只要發生意外通通要理賠,很容易造成混淆。例如上述熱死濾桶的案例,檢察官相驗也可能勾選是意外死亡,但壽險公司的認定裡,並非意外死亡就屬於「傷害險」的理賠範圍。 即使是中暑死亡,也不能算意外,只能說是器官循環功能不良、無法排汗導致死亡,傷害險也不理賠。【2007-07-05/經濟日報/B2版/保險人生】 別讓保險變成殺人工具! 業務人員ARMANI應善盡把關責任記者 陳美 君∕台北報導 近年來,一樁樁駭人聽聞的保險謀殺案件不斷上演;有過於過去的「金手指」或「金腳趾」這類以自殘方式詐領保險給付的方式,現在竟已轉變成傷人性命,以詐領鉅額保險金的重大犯罪行為,如何避免保險制度,淪為壞人作案的工具?專業保險雜誌指賣屋出,保險從業人員應替民眾善盡把關責任。 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表示,「替人投保」是近年來保險殺人案件最常見的手法。所以在保險核保、審查的過程中,站在第一線負責招攬的業務人員,往往是預防保險犯罪的關鍵,業務員若不留意,很可能成為保險詐領案的幫兇! 因此,即便保戶提出酒肉朋友的理由再多,業務人員也應該堅持親自會晤被保險人、並看著被保險人簽名,善盡把關的責任,絕對不能為了業績或認為無傷大雅,馬虎帶過,甚至逕行代替客戶填寫照會文件、簽名,以免發生「我不殺伯仁,伯仁卻因我而死」的終身遺憾。 此外,儘管消費者可以依靠法律、制度或業者來21世紀房屋仲介保護自己,但更要學習自保。如果發現自己莫名其妙成了「被保險人」,就更是要提高警覺,以免成為下一位遭詐領保險金的受害者。( 2007/07/04 YAHOO新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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